河北五地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明日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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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石家庄、衡水之后(链接阅读),从昨天到今天,河北又有几个地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沧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天气会商结果,按照上级指令要求,经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于11月21日6时,沧州市重污染天气由黄色升级至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少开窗通风,确需外出必须加强防护措施。

2、提示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4、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5、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6、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4、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施工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错峰生产企业在应急响应期间按错峰生产要求执行停限产措施。

2、黄色及以上预警停产企业严格执行停产措施。

3、轮流停产企业实施轮流停产。

4、减(限)企业削减20%排放量。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错峰运输比例参照减排比例执行。

5、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6、干洗行业停业(有溶剂冷却循环设施的除外)。

7、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8、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9、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未采取全封闭措施的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

10、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邯郸

邯郸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邯郸钢铁集团,邯郸热电厂,马头电厂:

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研判结果,预计11月20日至21日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结合当前邯郸市空气污染情况(空气指数大于),邯郸市政府决定年11月20日16:00发布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三、各级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年秋冬季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邯政字〔〕49号)和《关于印发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补充说明的通知》(邯政办字〔〕号)要求。邯钢在原有错峰生产基础上,东区再停1台烧结机。邯郸热电厂、马头电厂在确保供暖和安全的前提下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排放。

四、除错峰生产企业执行错峰生产措施外,其他工业企业按照《邯郸市-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执行轮流停产减排,其中化工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停止所有生产活动。

五、企业按照运输车辆指标台账和错峰运输台账,实行定量、定时、定路线,企业原材料和成品运输用车数量压减50%以上。强化货运车辆管理,严格按照《邯郸市关于调整主城区黄牌货运车辆限行区域通告》要求执行。严控重卡大车违规进城,严禁农用柴油车市内行驶。

六、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等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根据实时空气湿度,科学合理对城市主干道进行洒水、抑尘作业。

七、各县(市、区)政府要严管辖区内所有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凡未按期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双洗”措施,料场出口和厂区出口货运车辆要实行冲洗。

八、严禁秸秆、垃圾、落叶、荒草等焚烧。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望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解除预警后3日内,各单位将应急响应情况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邯郸台记者路娟)

邢台

邢台11月20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按照邢台市PM2.5特别防治小组会商结果,预测11月20日全市将经历污染过程,20日夜间增至重污染。21日白天我市污染水平达到峰值,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年11月20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④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⑤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季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季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纯电动车辆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④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⑤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⑥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严格执行《邢台市-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秋冬季错峰生产企业清单。

②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③对国省干线环城公路及进出市口公路进行洒水作业3遍,慢车道一天清扫2遍。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道路增加4次以上机扫、湿扫等清洁频次。

④干洗行业停业(有溶剂冷却循环设施的除外)。

⑤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和生产。

⑥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

⑦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

⑧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加大施工工地洒水抑尘措施,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增加3次以上洒水频次。

⑨市主城区和县(市、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⑩机动车限行措施。除纯电动车辆、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主城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4条街道及合围区域)、县(市、区)城区内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除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等新能源车辆、残疾人专用车、学校校车、银行运钞车外,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区域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限行时间为7︰00至21︰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禁止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钢铁、焦化、电力、玻璃、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制定错峰运输“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产品机动车运输限制在50%以内。

部分重点企业采取临时性减排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及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迅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现有减排措施严于橙色预警强制性减排措施的,执行现有减排措施,以2公里严控区内,凡是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饭店停止营业,严格清理城中村散煤及燃煤摊点,严禁原煤散烧,严禁生物质燃烧(木柴、秸秆),环卫部门在夜间及早高峰之前,城区停止洒水,加强湿扫作业。白天中午温度较高时段,保证核心区主要道路每3小时一次的作业频次,加快落实《邢台市-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指数里强化攻坚行动措施》中提出的焦化、钢铁、玻璃企业停产要求,并做好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监控。

11月22日限号提示

石家庄、保定、廊坊、沧州、唐山、秦皇岛、张家口、邢台、邯郸、定州、辛集以及北京、天津:限行尾号为3和8。

限行时间:邢台限行时间为7:00--21:00、天津限行时间为7:00--19:00;其它各地为7:00--20:00。

注:

1、石家庄、保定、沧州、唐山、秦皇岛、张家口、邢台、邯郸、定州、辛集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2、廊坊市车牌尾号为字母或者汉字的,按照数字“0”管理,临牌限行尾号以末尾数字为准。

3、沧州、衡水、廊坊三地公交免费。

(具体的限行信息,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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