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强化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

  日前,《河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出台,提出到年,基本形成与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区域功能定位相匹配,城乡统筹、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规划》提出,在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保定、沧州、邢台、邯郸和定州等地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等医疗机构。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在雄安新区等区域设置由国家部门举办的医疗机构,打造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辐射和带动全省、京津冀区域乃至华北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缓解首都医疗服务和城市运行管理压力。各市、县可根据需要设置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在石家庄、张家口、保定等地设置结核病、职业病、鼠疫防治、精神卫生、皮肤病防治等专科疾病防治机构;鼓励发展康复中心、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所康复中心。

  《规划》明确,医院在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等地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项目,支持具备条件的设区市医院合作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强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引领作用。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医院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落地落实,携手京津开展对口帮扶雄安新区医疗卫生工作,提升雄安新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廊坊北三县和北京市通州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廊坊北三县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推进京津冀重点医疗卫生项目合作,持续推动张家口、唐山、承德、廊坊、保定等地与京津医疗机构开展合作,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京津冀三地医疗卫生政策协同,继续推动京津冀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

  在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规划》明确,到年,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逐步打造成县域医疗次中心;全省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提升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疫情防控预警“哨点”作用,提升疫情早期发现、报告和应对处置能力,夯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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